1、衡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是一个隶属于衡阳县人民政府的正科级工作机构,其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性质为事业单位。该机构内部设有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科教管理股以及安全监理股五个股室,同时拥有四个二级单位: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农机管理站、县农机技术推广站以及县农业机械化学校。
2、衡阳县农机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工作机构,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该局由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科教管理股和安全监理股等5个股室构成,下属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农机管理站、县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县农业机械化学校等4个二级单位。
3、衡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设有多个内设机构,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首先,办公室主要承担着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起草文件、组织会议、文电管理、宣传报道等工作,并负责对重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衡阳县农机局设有多个内设机构,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能职责。首先是办公室,它主要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起草报告、规章制度,组织综合性会议,并负责文电处理、保密工作、宣传报道、接待来访等工作。
5、衡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下设多个二级机构,致力于推动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发展与提升。首先,衡阳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扮演着关键角色,其核心任务是研发和推广高效、适合当地农业环境的新型农业机械和先进技术。他们对创新成果进行鉴定,确保所推荐的机械科技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为农业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6、衡阳县经济发展局成立于2005年2月,由原县经委和乡镇企业局合并而成,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94人,其中离退休人员47人。
石鼓区水利农机局下属的几个关键机构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农机监理站主要负责对农民进行农业机械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包括为农用车辆发放牌证、实施年检,确保车辆安全。同时,该站对违反《湖南省农机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维护农机行业的秩序。
石鼓区水利农机局的主要职能包括执行国家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他们负责制定全区的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起草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确保其有效实施。在水资源管理方面,他们统一管理地表水和地下水,制定水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和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湖南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规定,使用中央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补贴率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第二章,主要围绕科技推广与质量保障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第六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研究开发和引进先进的农业机械及技术,对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农业机械科技成果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本条例所指的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初级加工等相关农业活动的机械与设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研究、生产、经营、推广、使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三条详细描述了对违反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对于情节严重的,处罚金额将提高至2000元至3万元。对于滥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行为,将注销其证书和标志并进行公开。